关于确定顺德区社会建设“众创共享”计划优秀项目(第一批)持续扶持名单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8-11-27 来源:顺德区社会创新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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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有关单位:

根据《关于印发<顺德区扶持社会建设“双创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顺社委〔2017〕2号)第十三条“根据末期督导评估结果确定为优秀项目的,可延续扶持且最多不超过1年”。对2017年顺德区社会建设“众创共享”计划末期评估结果为优秀等级的项目(第一批),经初评(材料评审)、复评(现场答辩)、公示等程序,现确定顺德区社会建设“众创共享”计划优秀项目(第一批)持续扶持名单。




       请各项目方务必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内容及相关要求组织项目的实施,保证项目的进度和质量。扶持单位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加强过程管理及评估工作。

 

顺德区社会工作委员会         

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

2018年11月2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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